院支部党小组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
新闻来源:办公室
作者:高灯明
发布日期:2016年11月18日
点击次数:4266
字体大小
字体大小
字体大小
11月17日下午,院支部党小组组织第二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活动,学习活动由各党小组组长主持。市社院党组书记刘善明、副院长吴广年分别以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学习讨论。

各党小组组长带领党小组成员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并展开讨论。第一党小组组长曹少勇同志以“如何理解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的继承性与创新性”作了发言。党员高灯明同志以“结合社院实际,谈谈如何贯彻落实好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”作了发言。

刘善明书记以党员身份作了发言。他指出,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落实好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要求,关键是解决怎么看与怎么干的问题?怎么看是认识问题,就是要把自己的思想摆进去,只有思想进入,才能产生内心认同,行动才能达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怎么干就是要联系实际,就是要把自己的工作摆进去,成为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带头者、践行者,成为发挥“联合党校、教育培训主阵地、统一战线智库”作用的忠实践行者,联系实际要做到全局性、全面性、准确性、针对性与实效性的统一。
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813号